财产的定义
小时候,我读过一本故事集,讲的是18世纪日本一位名叫 Ooka Tadasuke(大冈忠相)的著名法官。有一桩案件是由一家食品店的店主提起的。一个穷学生只能买得起米饭,他一边吃饭,一边享受从食品店飘来的美味烹饪香气。店主想让这个学生为他享受到的香气付钱。
这个学生偷了他的香气!
每当我听到 RIAA 和 MPAA 指责人们盗窃音乐和电影时,这个故事就常常浮现在我脑海中。
对我们来说,把气味当作财产听起来很荒谬。但我可以想象出一些可以对气味收费的情形。假设我们生活在一个月球基地上,必须按升购买空气。我可以想象空气供应商会额外收费添加香味。
把气味当作财产之所以显得荒谬,是因为这样做行不通。不过,在月球基地上却行得通。
什么算作财产,取决于把什么当作财产是行得通的。而这种情况不仅会改变,事实上也一直在改变。人类或许一直以来(当然,这取决于你如何定义“人类”和“一直以来”)都把随身携带的小物品当作财产。但例如,狩猎采集者并不像我们这样把土地当作财产。 1
许多人之所以认为财产有一个单一且不变的定义,是因为它的定义变化得非常缓慢。 2 但我们现在正处于这样一种变化之中。唱片公司和电影制片厂过去分发作品的方式,就像月球基地上通过管道输送空气一样。但随着网络的出现,我们仿佛搬到了一个拥有可呼吸大气层的星球。如今,数据的流动就像气味一样。而唱片公司和电影制片厂既抱着一厢情愿的想法,又受短期贪婪驱使,结果把自己置于食品店店主的位置上,指责我们所有人偷了他们的气味。
(我说“短期贪婪”,是因为唱片公司和电影制片厂的根本问题在于,管理它们的人受奖金而非股东权益驱动。如果他们受股东权益驱动,就会寻找利用技术变革的方法,而不是与之对抗。但创造新东西需要太长时间。他们的奖金取决于今年的收入,而增加收入的最佳方式,就是从他们已经在做的事情上榨取更多钱。)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人们不应该能够对内容收费吗?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当对内容收费行得通时,人们就应该能够对内容收费。
但我所说的“行得通”,比“只要他们能侥幸成功就行”要微妙得多。我的意思是,人们应当能够在不为此扭曲社会的情况下对内容收费。毕竟,如果月球基地上的气味销售商成功游说通过法律,要求我们在地球上也必须继续通过管道呼吸,即使我们已经不再需要这样做,他们就可以继续在地球上销售气味。
唱片公司和电影制片厂采取的那些疯狂法律措施,带有很强的这种意味。报纸和杂志的处境同样糟糕,只不过它们至少是在体面地衰落。要是 RIAA 和 MPAA 能做到,它们会让我们通过管道呼吸。
归根结底,这取决于常识。当你滥用法律体系,试图通过对随机挑选的人发起大规模诉讼来作为示范性惩罚,或者游说推动一旦通过就会破坏互联网的法律时,这本身就证明你采用的是一种行不通的财产定义。
这正是拥有运作良好的民主制度和多个主权国家很有帮助的地方。如果全世界只有一个专制政府,唱片公司和电影制片厂就可以买通法律,让财产的定义变成它们想要的样子。但幸运的是,世界上仍有一些国家不是美国的 copyright colonies(版权殖民地);即使在美国,政客似乎仍然害怕真正的选民,而且害怕的人数足够多。 3
美国的掌权者也许不喜欢选民或其他国家拒绝听从他们的意愿,但归根结底,没有一个单一的攻击点,让那些试图扭曲法律以服务自身目的的人可以利用,这符合我们所有人的利益。私有财产是一个极其有用的理念—可以说是我们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到目前为止,它的每一次新定义都带来了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 4 有理由认为,最新的定义也会如此。如果仅仅因为少数有权势的人懒得升级,就要让我们所有人继续运行一个过时的版本,那将是一场灾难。
注释
1 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狩猎采集者,我强烈推荐 Elizabeth Marshall Thomas(伊丽莎白·马歇尔·托马斯)的 The Harmless People(《无害的人们》) 和 The Old Way(《古老的道路》)。
2 不过,财产定义的变化主要由技术进步推动,而由于技术进步正在加速,财产定义的变化速度想必也会加快。这意味着社会更需要能够从容应对这类变化,因为它们将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到来。
3 据我所知,“copyright colony”(“版权殖民地”)这个说法最早由 Myles Peterson(迈尔斯·彼得森)使用。
4 技术状况并不只是财产定义的函数。两者会相互制约。但正因为如此,你不可能篡改财产的定义而不影响(很可能还会损害)技术状况。苏联的历史对此提供了一个鲜明的例证。
感谢 Sam Altman(萨姆·奥尔特曼)和 Geoff Ralston(杰夫·拉尔斯顿)阅读本文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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