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州居民可就垃圾邮件起诉线上商家
原文由 Michael Lynch 于 发布,订阅该博客
上周,我在 /r/legaladvice 论坛上看到一篇有意思的帖子。一位电商卖家抱怨说,有顾客要起诉他,原因是他多年来一直在向顾客发送促销邮件,而顾客从未同意接收。作者几天后删除了帖子,但我找到了原文备份。
卖家对此愤愤不平,觉得这是一种敲诈,但我完全站在顾客一边。错在商家——向顾客发送他们从未要求过的促销邮件来骚扰他们,商家就应该为此承担经济后果。
促销邮件:收益私有化,成本社会化
促销邮件是企业将收益私有化、却将成本社会化的典型例子。
假设我在 Bonobos 买了一件衬衫。对我来说,这笔交易到此为止,除非我决定再买点别的,否则我不想再收到 Bonobos 的任何消息。但 Bonobos 肯定会把我加入他们的邮件列表,想方设法让我再消费。我最近注意到一个新趋势:商家会把我的邮箱共享给一些评价收集服务,后者会缠着我去给商品留下好评,以吸引其他顾客购买。
顾客收到的每一封来自 Bonobos 或其他商家的促销邮件,都会让人分心 10 到 30 秒。如果 Bonobos 每年发送 1000 万封邮件,累计就会浪费消费者约 3 年的时间。
但 Bonobos 并不在乎,因为它根本不用承担这些成本。发送这 1000 万封邮件,Bonobos 只需花费几百美元。作为回报,他们很可能会多获得 10 万美元甚至更多的收入,因为其中 0.1% 的邮件成功说服了人们向 Bonobos 购买了更多商品。
所有的收益都归了 Bonobos,而几乎所有的成本都由那些不想把时间浪费在 Bonobos 促销邮件上的消费者承担了。
是谁在因垃圾邮件起诉他人?
回到那篇 Reddit 帖子。我想多了解一些案件细节,看看自己是否也能起诉那些滥用我邮箱的商家。
我没能找到与那篇 Reddit 帖子细节相符的当事人,但我发现了Dan Balsam和他的网站DanHatesSpam。他在 2002 年至 2013 年期间一直在积极起诉发送垃圾邮件的企业,但此后我就没怎么找到他的相关消息了。
Dan Balsam 似乎并不是 Reddit 帖子里的那个人,但他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人们是如何能够成功就垃圾邮件提起诉讼的。
Dan 能够起诉企业,是因为他是加州居民,而加州拥有全美最强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法。在加州,你可以就每封垃圾邮件向发件人索赔 1000 美元:
依据 (A) 项提起诉讼的个人或实体,可以获得以下一项或两项赔偿:
(i) 实际损失。
(ii) 每封违反本节规定发送的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邮件广告,1000 美元($1,000)的约定赔偿金,每起事件最高 100 万美元($1,000,000)。
California Code,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 BPC § 17529.5
马萨诸塞州有类似加州的反垃圾邮件法吗?
我希望我的家乡马萨诸塞州也有像加州那样的法律,这样我就能像 Dan 那样向垃圾邮件发送者主张权利。
事实证明,马萨诸塞州确实有一部保护消费者免受垃圾邮件侵害的法律,尽管它实际上早于电子商务时代。
马萨诸塞州的这部法律是《商业交易中的消费者隐私法案》(Consumer Privacy in Commercial Transactions Act,简称 CPICTA)。该法禁止商家在信用卡交易中收集超出完成信用卡交易所需的个人信息:
任何接受信用卡进行商业交易的个人、商号、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不得在信用卡交易单据上书写、促使他人书写或要求信用卡持卡人书写发卡机构未要求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持卡人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2011 年,马萨诸塞州居民 Melissa Tyler 对 Michaels(这家工艺品连锁店)提起了集体诉讼,指控其不必要地收集顾客的邮政编码,并利用这些信息向她发送营销材料。
2015 年,Michaels 同意向集体诉讼成员每人支付 10 美元或 25 美元的 Michaels 代金券,并支付 42.5 万美元现金作为律师费。这 25 美元的金额似乎来源于以下条款:
……如法院判申诉人胜诉,赔偿金额应为实际损失或二十五美元,以较高者为准;如法院认定该行为或做法系故意或明知违反上述第二条,则赔偿金额可达该数额的三倍,但不少于两倍……
正在进行的诉讼
我研究这个问题的时间点很巧,因为律师事务所Bursor & Fisher, P.A.最近依据马萨诸塞州隐私法,针对三家滥用顾客邮箱发送营销邮件的线上商家提起了集体诉讼:
- Magnuson v. GameStop Corp., Mass. Super. Ct., No. 2484-CV-02058
- DeFelippis v. Bloomingdale’s Inc., Mass. Super. Ct., No. 2484-CV-02059
- Carr v. BG Retail, LLC, Mass. Super. Ct., No. 2484-CV-02060
这对我意味着什么?
基于这些案例,马萨诸塞州居民似乎有先例可循,可以向侵犯其隐私的商家主张权利。
我的计划如下:
- 在向线上商家购物时,录制结账过程,以证明我并未选择接收促销邮件。
- 如果我收到促销邮件、索要评价的邮件,或除完成购买所严格必需之外的任何邮件,我就会向该商家发送一封30 天索偿函,要求其向我支付 25 美元的赔偿金,并告知对方,在收到我的函件后若继续发送邮件,将构成对法律的故意违反,赔偿金额将增至三倍。
- 如果对方不予回应或声称不欠我钱,我就将其告上小额法庭,并援引Massachusetts General Law Chapter 93 § 105(a)。
我从未在小额法庭起诉过商家,所以光是看看整个流程如何运作就很有意思。我会在此持续更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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