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such thing as too fast”

Marcin Wichary

不存在“太快”一说

原文由 Marcin Wichary 发布,订阅该博客

在 Mastodon 上,曾参与 Chrome 和 Edge 开发、长期专注于技术标准的产品架构师 Alex Russell 写道:

很久以前在 Google,一个团队展示了一份让他们自己都困惑的结果:把系统加载速度提升数倍,参与度确实有所提升,但正如 Tammy 的研究所发现的那样,在 1 秒阈值以下,每缩短 100 毫秒,参与度就会大幅飙升。

快到成为“拨号音”的程度,以一种对产品极为积极的方式改变了用户的行为和预期。

这种“在证明并非如此之前,就不存在太快一说”的教训无处不在

把它表述为“不存在太快一说”真的很有意思,是我以前从未遇到过的说法。

(我对“拨号音”这个说法的理解,是在说上世纪下半叶固定电话的可靠性。那时的固定电话极其可靠,甚至自带电源;你拿起听筒,拨号音——也就是系统提示你可以拨号的确认音——总是必然且即时地就在那里,早已为你等候。电话从不需要花时间准备好让你拨打,从来没有任何延迟。)

Russell 分享了一份Tammy Everts 的报告

如果你以做网站为生,请放下手头的事,去读一读 Tammy Everts 的这项研究;它证明了我们中许多人早就说过的一点:即便真的存在“足够快”这种事(其实不存在),它通常也比你设定的目标要快得多

这份报告本身对本博客来说或许过于深入、行话也太多,但 TL;DR 似乎是:Google 建议网站加载完最大内容所需的时间是 2.5 秒,而 Everts 则论证并用证据表明,这个时间应该要少得多。

我之前曾关注过“手指速度”——确保交互以“行云流水的速度”运行,这需要去计较以毫秒为单位的速度。Everts 和 Russell 的观点也证实了,毫秒级的速度在其他方面同样重要。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进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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