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To Do What You Love

Paul Graham

何時該做你熱愛的事

關於「追隨熱情」是不是個好主意,一直有些爭論。事實上,這個問題無法用簡單的是或否來回答。有時候你應該這麼做,有時候不該,但該與不該之間的界線非常複雜。要給出一個通盤的答案,唯一的方法就是把這條界線描繪出來。

人們談論這個問題時,總是隱含了一個「而不是」。如果其他條件都相同,你為什麼不去做最讓你感興趣的事呢?所以,光是提出這個問題,就意味著其他條件並不相等,你必須在「做最感興趣的事」和別的選項——例如「賺最多錢的事」——之間做選擇。

而且,的確,如果你的主要目標是賺錢,你通常負擔不起只做自己最感興趣的事。人們付錢給你是為了讓你做他們想要的事,而不是你想要的事。但有一個明顯的例外:當你們想要的是同一件事的時候。舉例來說,如果你熱愛美式足球,而且球技夠好,你就能靠踢球賺很多錢。

當然,像美式足球這樣的例子,對你而言機率並不有利,因為有太多人也喜歡踢球。不過話雖如此,也不是說你就不該嘗試。這取決於你有多少天賦,以及你願意多努力。

當你有著奇特的品味時,機率就會好得多:也就是當你喜歡某件報酬很高、卻很少有人喜歡的事。舉例來說,很明顯 Bill Gates(比爾·蓋茲)真心熱愛經營軟體公司。他不只是喜歡寫程式——很多人都喜歡寫程式。他喜歡為客戶寫軟體。這確實是一種非常奇特的品味,但如果你剛好有這種品味,盡情投入就能賺大錢。

甚至有些人對賺錢本身就抱有真正的求知興趣。這和單純的貪婪不同。他們就是忍不住會注意到某樣東西被錯誤定價,也忍不住會採取行動。對他們來說,這就像解謎一樣。[1]

事實上,這裡有一個極端的特例,其程度足以顛覆前面所有的建議。如果你想賺取真正巨額的財富——數億甚至數十億美元——結果顯示,做你最感興趣的事會非常有幫助。原因不在於這樣做能帶來額外的動力,而在於要賺到如此龐大的金額,方法就是創立一家新創公司,而從事你最感興趣的事,正是發掘新創點子的絕佳途徑。

許多、甚至可以說大多數最成功的新創公司,一開始都是創辦人為了好玩而做的專案。Apple、Google 和 Facebook 都是這樣起家的。為什麼這種模式如此常見?因為最棒的點子往往是極端的異類,如果你有意識地去尋找賺錢的方法,反而會忽略它們。相反地,如果你年輕又擅長科技,你對「做什麼會有趣」的潛意識直覺,會與「什麼需要被打造出來」高度一致。

所以在賺錢這件事上,有點像是「中段聰明人的高峰」。如果你不需要賺很多錢,你可以做任何你最感興趣的事;如果你想變得相當富有,通常就負擔不起這樣做;但如果你想變得超級富有,而且你年輕又擅長科技,那麼做你最感興趣的事,又會再次成為一個好主意。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想要什麼呢?如果你既被賺錢的想法所吸引,又對某些類型的工作比其他工作更感興趣,但兩種吸引力都沒有佔上風,該怎麼辦?你要如何打破僵局?

關鍵在於理解,這種兩難只是表面的。當你在「追隨興趣」和「賺錢」之間難以抉擇時,從來不是因為你對自己、以及對你正在抉擇的各種工作類型已有完整認識,而兩者剛好完美平衡。當你無法決定要走哪條路時,幾乎總是因為無知。事實上,你通常同時受三種無知所苦:你不知道什麼能讓你快樂,不知道各種工作實際上是怎樣的,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得多好。[2]

在某種程度上,這種無知是情有可原的。這些事情本來就很難預測,而且根本沒有人告訴你你需要去預測它們。如果你有抱負,你會被告知應該去上大學,就其本身而言這是個好建議,但通常也就到此為止了。沒有人告訴你該如何弄清楚要投入什麼工作,也沒有人告訴你這會有多困難。

面對不確定性時該怎麼做?去取得更多確定性。而要做到這一點,最好的方法大概就是去嘗試做你感興趣的事。這會讓你獲得更多資訊,了解你對它們究竟有多感興趣、你有多擅長,以及它們能為你的抱負提供多大的發揮空間。

不要等。不要等到大學快畢業才去弄清楚要做什麼。甚至不要等到大學期間的實習。你不一定需要一份做 x 的工作才能投入 x;很多時候,你完全可以自己就以某種形式開始做。而且,由於弄清楚要做什麼是一個可能需要數年才能解決的問題,越早開始越好。

判斷不同種類工作的一個實用技巧,就是看看你未來的同事會是誰。你會變得跟你一起工作的人一樣。你想變得像這些人嗎?

事實上,不同種類工作在特質上的差異,會因為其他每個人也都面臨跟你相同的抉擇而被放大。如果你選擇一份工作主要是因為它的薪水高,你身邊就會圍繞著其他也因為同樣理由而選擇它的人,而這會讓那份工作比從外部看起來更消磨靈魂。相反地,如果你選擇的是自己真正感興趣的工作,你身邊大多會是同樣真正對它感興趣的人,而這會讓工作格外令人振奮。[3]

面對不確定性時要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做出能抵禦不確定性的選擇。你越不確定該做什麼,選擇那些能為未來保留更多選項的路就越重要。我稱之為「保持在上風處」。舉例來說,如果你不確定該主修數學還是經濟學,就選數學;數學相對於經濟學是處於上風處,意思是未來從數學轉到經濟學,會比從經濟學轉到數學容易得多。

不過,有一種情況,很容易就能判斷你是否應該做最讓你感興趣的事:那就是當你想做出傑出之作的時候。這不是做出傑出之作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

關於是否該「追隨熱情」的建議存在著很大的選擇偏誤,而這就是原因。大多數這類建議來自那些極為成功的人,如果你問一個極為成功的人如何做到他們的成就,大多數人會告訴你,你必須從事你最感興趣的事。而這事實上是真的。

但這不代表這是對每個人都適用的正確建議。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出傑出之作,也不是每個人都想做。但如果你確實想做,那麼「是否該做最感興趣的事」這個複雜的問題就會變得簡單。答案是肯定的。傑出之作的根源是一種帶有抱負的好奇心,而那是無法憑空製造出來的。

附註

[1] 這些例子顯示,為什麼把經濟不平等必定視為某種失靈或不公的證據是錯誤的。顯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興趣,而有些興趣比其他興趣能賺到多得多的錢,那麼,有些人最終會比其他人富有得多,這怎麼會不顯而易見呢?在一個有些人喜歡寫企業軟體、有些人喜歡做陶藝工作室的世界裡,經濟不平等是自然的結果。

[2] 在不同興趣之間難以抉擇是另一回事。那不總是由於無知。它往往本質上就很困難。我到現在還是為此感到困擾。

[3] 在這一點上,你不能總是相信人們口頭上說的。由於從事感興趣的事比被金錢驅動更有聲望,那些主要被金錢驅動的人,往往會宣稱自己對工作的興趣比實際上更高。檢驗這類說法的一種方法,是做以下的思想實驗:如果他們的工作薪水不高,他們是否會為了在閒暇時間從事這份工作,而去找一份養活自己的正職?許多數學家、科學家和工程師會這麼做。歷史上很多人確實如此。但我不認為會有那麼多投資銀行家會這麼做。

這個思想實驗對於區分大學裡不同的系所也很有用。

感謝 Trevor Blackwell(崔佛·布萊克威爾)、Paul Buchheit(保羅·布赫海特)、Jessica Livingston(潔西卡·李文斯頓)、Robert Morris(羅伯特·莫里斯)、Harj Taggar(哈吉·塔加爾)以及 Garry Tan(蓋瑞·譚)閱讀本文的草稿。

原文由 Paul Graham 發布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進行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