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and Surprising

Paul Graham

既普遍又令人驚訝

最有價值的洞見同時具備普遍性與令人驚訝的特質。例如 F = ma。但要同時兼具普遍與驚奇並不容易。正因為這類洞見如此珍貴,那塊領域往往早已被發掘殆盡。

一般來說,人們最多只能做到其中一項:要嘛令人驚訝卻不具普遍性(例如八卦),要嘛具備普遍性卻毫不令人驚訝(例如陳腔濫調)。

有趣之處在於那些價值中等的洞見。只要為欠缺的那一項特質稍作補強,就能得到這類洞見。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增加一點普遍性:一則不只是八卦的八卦,因為它讓人對世界有更深刻的理解。但另一種較少見的做法,則是聚焦於最普遍的觀念,看看能否對它們提出一些新的見解。因為這些觀念本身就極具普遍性,你只需要一點點新意的增量,就能產生有用的洞見。

大多數時候,你所能得到的也不過就是那一點點新意的增量。這意味著,如果你走這條路,你的想法看起來會很像早已存在的觀念。有時你甚至會發現,自己不過是重新發現了一個早已存在的想法。但別因此氣餒。要記住,當你確實想出一點點新東西時,隨之而來的巨大乘數效應。

推論:你談論的觀念越是普遍,就越不需要擔心重複自己。只要寫得夠多,重複是無可避免的。你的大腦年復一年大致相同,接收到的刺激也大同小異。當我發現自己說的內容與過去說過的相近時,總會有點不好意思,彷彿在自我抄襲。但理性來看,實在不必如此。你第二次說的時候,不可能用完全相同的方式來表達,而這種差異反而增加了你獲得那一點微小卻關鍵的新意增量的機會。

當然,想法會衍生出更多的想法。(這聽起來有點似曾相識。)一個帶有一點點新意的想法,可能會引領出更具新意的想法。但前提是你必須持續下去。因此,當有人說你的發現沒什麼新意時,更要加倍堅持,別讓自己因此氣餒。當你談論的是最普遍的觀念時,「沒什麼新意」本身就是一項真正的成就。

「太陽底下無新事」這句話並不正確。有些領域確實幾乎沒有新東西。但當「沒有」與「幾乎沒有」之間的差異,乘上太陽底下那片遼闊的面積時,兩者的差距就非常巨大了。

感謝 Sam Altman(山姆·奧特曼)、Patrick Collison(派崔克·柯里森)和 Jessica Livingston(潔西卡·李文斯頓)閱讀本文的草稿。

原文由 Paul Graham 發布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進行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