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如何致富
自 1982 年以來,Forbes 雜誌每年都會公布美國最富有的人士名單。如果我們比較 1982 年最富有的 100 人與 2020 年最富有的 100 人,會發現巨大的差異。
在 1982 年,最常見的財富來源是繼承。在最富有的 100 人中,有 60 人繼承了祖先的財產,光是 du Pont 家族的繼承人就有 10 人。到了 2020 年,繼承人的人數已砍半,在前 100 大富豪中僅占 27 人。
為什麼繼承人的比例會下降?並非因為遺產稅提高了。事實上,這段期間的遺產稅還大幅降低了。繼承人比例下降的原因,並非繼承鉅額財富的人變少了,而是創造出鉅額財富的人變多了。
人們是如何創造這些新財富的?大約四分之三是靠創業,四分之一是靠投資。在 2020 年的 73 筆新財富中,有 56 筆來自創辦人或早期員工的股權(52 位創辦人、2 位早期員工,以及 2 位創辦人的妻子),17 筆則來自由管理投資基金。
在 1982 年美國前 100 大富豪中,沒有任何一位是基金經理人。當時避險基金和私募股權公司雖然已經存在,但還沒有任何創辦人富有到足以躋身前 100 名。有兩件事改變了:基金經理人發現了創造高報酬的新方法,也有更多投資人願意將資金託付給他們。[1]
但如今新財富的主要來源是創業,而當你檢視數據時,也會發現其中有很大的變化。現在人們透過創業致富的程度,遠超過 1982 年,因為這些公司從事的業務已經不同。
在 1982 年,新財富有兩個主要來源:石油和房地產。在當年 40 筆新財富中,至少有 24 筆主要來自石油或房地產。而現在只有少數來自這兩個領域:在 2020 年的 73 筆新財富中,有 4 筆來自房地產,只有 2 筆來自石油。
到了 2020 年,新財富最大的來源是所謂的「科技」公司。在 73 筆新財富中,約有 30 筆來自由這類公司。這類財富在最頂尖的富豪中尤其常見:2020 年前 10 大富豪中,有 8 人的財富就是這類新財富。
嚴格來說,把科技視為一個類別可能有點誤導。難道 Amazon 不就是一家零售商,而 Tesla 不就是一家汽車製造商嗎?是,也不是。或許在 50 年後,當我們現在所稱的科技被視為理所當然時,把這兩家企業歸為同類就不太恰當了。但至少就目前而言,它們確實有某種共通點,使其與眾不同。哪家零售商會創立 AWS?又有哪家汽車製造商是由同時擁有一家火箭公司的人所經營?
排名前 100 大富豪背後的科技公司,也構成了一個界線分明的群體,因為它們全都是創投會毫不猶豫投資的公司,而其他大多數則不是。而這是有原因的:這些公司大多是靠擁有更優越的技術而勝出,而不只是靠一位非常有衝勁、擅長交易的執行長。
就這一點而言,科技公司的崛起代表了一種質變。1982 年 Forbes 400 大富豪榜上的石油與房地產大亨,並不是靠打造更優越的技術而勝出。他們是靠著十足的衝勁與高超的交易手腕而成功。[2] 而事實上,這種致富方式古老到早於工業革命。在 16、17 世紀名義上為歐洲王室效力的朝臣中,致富者通常也是那些非常有衝勁、擅長交易的人。
只看吉尼係數而不深入探究的人,會回顧 1982 年的世界為美好的舊時光,因為當時致富的人沒有那麼富有。但如果你深入探究他們「如何」致富,舊時光看起來就沒那麼美好了。在 1982 年,最富有的 100 人中有 84% 是靠繼承、開採天然資源或從事房地產交易致富。這真的比一個最富有的人靠創立科技公司致富的世界更好嗎?
為什麼現在有這麼多人創立新公司,又為什麼能因此變得如此富有?對於第一個問題,說來有趣,其實是問法錯了。我們不該問人們為什麼要創業,而是為什麼他們「又」開始創業了。[3]
1892 年,New York Herald Tribune 編纂了一份全美百萬富翁名單。他們找到了 4047 人。當時有多少人的財富是繼承而來的呢?只有約 20%,比今天的繼承人比例還要低。而當你探究這些新財富的來源時,1892 年看起來更像今天。Hugh Rockoff(休·洛可夫)發現,「許多最富有的人……是靠大規模生產的新技術取得最初的優勢。」[4]
所以,異常的不是 2020 年,而是 1982 年。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在 1982 年那麼少人靠創業致富。答案是,就在 New York Herald Tribune 的名單編纂完成之際,一股整併浪潮正席捲美國經濟。在 19 世紀末至 20 世紀初,像 J. P. Morgan(摩根)這樣的金融家將數千家較小的公司整併為數百家具有龐大規模經濟的巨型企業。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正如 Michael Lind(麥可·林德)所寫的,「經濟的主要部門要不是被組織成由政府支持的卡特爾,就是由少數寡占企業所主導。」[5]
在 1960 年,今天會去創立新創公司的大多數人,當時會選擇去其中一家大企業工作。在 1890 年和 2020 年,你可以靠創立自己的公司致富,但在 1960 年,這並不是一個真正可行的選項。你無法突破寡占企業的封鎖來進入市場。因此,在 1960 年備受推崇的途徑不是創立自己的公司,而是進入既有企業並沿著企業階梯往上爬。[6]
讓每個人都成為企業員工降低了經濟不平等(以及其他各種差異),但如果你以 20 世紀中期為常態的模型,你在這方面的認知將會非常誤導。J. P. Morgan 的經濟體終究只是一個階段,而從 1970 年代開始,它開始瓦解。
它為何會瓦解?部分原因是老化。那些在 1930 年看似規模與效率典範的大公司,到了 1970 年已變得鬆散臃腫。到了 1970 年,僵化的經濟結構中充滿了各種團體為隔絕市場力量而建立的舒適小窩。在 Carter(卡特)政府期間,聯邦政府意識到情況不對勁,開始透過他們稱為「放鬆管制」的過程,逐步取消支撐寡占企業的政策。
但瓦解 J. P. Morgan 經濟體的不只是內部的衰敗。還有來自外部的壓力,也就是新技術,特別是微電子技術。要想像當時發生了什麼,最好的方式是想像一個結了薄冰的池塘。起初,從底部到水面的唯一路徑是繞過邊緣。但隨著冰層變薄,你便能直接從中間打穿。
池塘的邊緣就是純科技:那些實際上自稱為電子或軟體業的公司。當你在 1990 年使用「新創公司」這個詞時,指的就是這種公司。但現在新創公司正直接打穿冰層的中央,取代像零售商、電視網和汽車公司這類既有業者。[7]
但儘管 J. P. Morgan 經濟體的瓦解在技術層面上創造了一個新世界,在社會層面上卻是回歸常態。如果你只回顧到 20 世紀中期,人們靠創立自己的公司致富似乎是近期的現象。但如果你再往前看,就會發現這其實才是常態。因此,我們對未來的預期應該是同樣的趨勢會持續下去。事實上,我們應該預期創辦人的人數與財富都會成長,因為每過十年,創立新創公司都會變得更容易。
創立新創公司變得更容易,部分原因是社會因素。社會正在(重新)接納這個概念。如果你現在創業,你的父母不會像一代人以前那樣驚慌失措,而關於如何創業的知識也普及得多。但現在創立新創公司更容易的主要原因,是成本更低了。科技已經降低了打造產品和獲取客戶的成本。
創立新創公司的成本降低,進而改變了創辦人與投資人之間的權力平衡。過去創立新創公司意味著要蓋一座工廠,你需要投資人的許可才能做到。但現在投資人對創辦人的需求,超過了創辦人對投資人的需求,而這一點,加上可取得的創投資金日益增加,已經推高了估值。[8]
因此,創立新創公司的成本降低透過兩種方式增加了富人的人數:它意味著有更多人創立新創公司,而那些創立的人也能以更好的條件募資。
但還有第三個因素在起作用:這些公司本身更有價值,因為新創立的公司比過去成長得更快。科技不僅讓打造和分銷變得更便宜,也變得更快。
這個趨勢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創立於 1896 年的 IBM,花了 45 年才達到以 2020 年幣值計算的十億美元營收。創立於 1939 年的 Hewlett-Packard 花了 25 年。創立於 1975 年的 Microsoft 花了 13 年。現在,快速成長的公司的常態是 7 或 8 年。[9]
快速成長對創辦人持股的價值有雙重效應。公司的價值是其營收與成長率的函數。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成長得更快,你不僅能更快達到十億美元的營收,而且當它達到那個里程碑時,其價值也會比成長較慢的公司更高。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創辦人有時會如此年輕就變得非常富有。創立新創公司的初始成本低,意味著創辦人可以很年輕就開始創業,而當今公司快速的成長則意味著,如果他們成功,可能在短短幾年後就意外地變得非常富有。
如今創立和發展一家公司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這意味著有更多人創立公司,創業者能從投資人那裡獲得更好的條件,而由此產生的公司也變得更有價值。一旦你理解這些機制如何運作,並了解新創公司在 20 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都受到壓抑,你就不需要訴諸某種模糊的說法,認為國家在 Reagan(雷根)主政下向右轉,才來解釋為何美國的吉尼係數正在上升。吉尼係數當然會上升。有更多人創立了更有價值的公司,它怎麼可能不上升呢?
附註
[1] 在勞工部於 1978 年做出法規變動、允許退休基金投資這些公司後,投資公司迅速成長,但這種成長的效應在 1982 年的前 100 大財富中還未能顯現。
[2] George Mitchell(喬治·米契爾)值得作為一個例外被提及。儘管他也非常有衝勁且擅長交易,但他也是第一個弄清楚如何利用水力壓裂從頁岩中開採天然氣的人。
[3] 當我說人們創立了更多的公司時,我指的是那種旨在成長到非常龐大的公司類型。實際上,在過去幾十年中,新公司的總數反而有所減少。但絕大多數公司都是小型的零售和服務業。因此,關於新企業數量減少的統計數據所意味的,是人們開了更少的鞋店和理髮店。
人們有時在看到標示為「新創公司」數量下降的圖表時會感到困惑,因為「新創公司」一詞有兩種含義:(1) 創立一家公司這件事,以及 (2) 一種旨在快速成長為大型企業的特定公司類型。這些統計數據指的是含義 (1) 的新創,而非含義 (2)。
[4] Rockoff, Hugh. "Great Fortunes of the Gilded Age." NBER Working Paper 14555, 2008.
[5] Lind, Michael. Land of Promise(《應許之地》). HarperCollins, 2012.
中期的高稅率很可能也阻礙了人們創立自己的公司。創立自己的公司是有風險的,而當風險得不到回報時,人們就會選擇安穩而非冒險。
但這並非單純的因果關係。20 世紀中期的寡占與高稅率本就是一體的兩面。較低的稅率不僅是創業精神的原因,也是其結果:在 20 世紀中期靠房地產和石油探勘致富的人,曾遊說並獲得了巨大的稅務漏洞,使他們的實質稅率大幅降低,而可以推測,如果當時靠打造新技術來發展大公司更為普遍,從事這些行業的人也會為自己爭取同樣的漏洞。
[6] 這就是為什麼在 20 世紀中期那些確實致富的人,往往是靠石油探勘或房地產致富。那是經濟中兩個不易被整併的領域。
[7] 純科技公司過去被稱為「高科技」新創公司。但現在新創公司已能從冰層中央打穿,我們不再需要為邊緣另取一個名稱,而「高科技」一詞聽起來也帶有明顯的復古感。
[8] 更高的估值意味著你要不是用較少的股權就能換得同樣金額的資金,就是用同樣比例的股權換得更多的資金。典型的新創公司會兩者都做一些。顯然,如果你保留更多股權,你最終會更富有,但如果你募到更多資金,你也應該會更富有,因為 (a) 它應該會讓公司更成功,以及 (b) 你應該能在下一輪募資前支撐更久,甚至根本不需要下一輪。不過,請注意所有那些「應該」。在實務上,很多錢就從這些「應該」中溜走了。
人們可能會覺得,如今新創公司募得的龐大金額,與創業成本變得更便宜的說法相矛盾。但這裡並沒有矛盾;募得最多資金的新創公司,是出於選擇、為了更快成長而這麼做,而不是因為需要資金才能存活。沒有什麼比不需要錢更能讓人主動把錢送上門了。
你會以為,在將近兩個世紀以來站在勞方對抗資方之後,極左派會為勞方終於獲勝而感到高興。但他們似乎沒有人感到高興。你幾乎可以聽見他們在說:「不,不,不是『那種』方式。」
[9] IBM 是在 1911 年由三家公司合併而成,其中最重要的一家是創立於 1896 年、由 Herman Hollerith(赫爾曼·何樂禮)創辦的製表機器公司(Tabulating Machine Company)。1941 年時,其營收為 6000 萬美元。
Hewlett-Packard 在 1964 年的營收為 1.25 億美元。
Microsoft 在 1988 年的營收為 5.9 億美元。
感謝 Trevor Blackwell(崔佛·布萊克威爾)、Jessica Livingston(潔西卡·李文斯頓)、Bob Lesko(鮑伯·雷斯科)、Robert Morris(勞勃·莫里斯)、Russ Roberts(拉斯·羅伯茲)以及 Alex Tabarrok(艾力克斯·塔巴洛克)閱讀本文的草稿,並感謝 Jon Erlichman(強·厄利奇曼)提供成長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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