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聘請漫畫家,讓你的部落格不再無聊
我剛完成一篇充滿熱情的部落格文章。
也許太過熱情了,因為我寫了超過 8,000 字。那比一般的 Buzzfeed 文章長了 1000 倍。更糟的是,它是一大面文字牆,除了一些螢幕截圖和幾個表格之外,幾乎沒有任何視覺元素來調劑。喔,刺激的表格!

An Illustrated Book of Bad Arguments(《圖解不良論證》) 作者 Ali Almossawi(阿里·阿爾莫薩維)
我最近剛讀完《圖解不良論證》。它以精美的童書風格,解釋了各種邏輯謬誤的類型。我很驚艷它如何運用插圖,讓枯燥的學術概念變得有趣又容易吸收。
或許漫畫也能對我那部鴻篇巨制的部落格文章產生同樣的效果。
我自己沒辦法畫漫畫,因為我是個糟糕的畫家,所以我開始尋找能幫忙的人。
挑選入圍的漫畫家
我從未聘請過漫畫家,甚至不曾與漫畫家合作過,所以不知從何著手。我經常透過接案平台 Upwork 外包工作,所以決定從那裡開始。
但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時,要怎麼挑選藝術家呢?我建立了一則徵才貼文,說明我會聘請多位漫畫家,每人先提交一幅漫畫作為試做,之後再從中挑選合作 8 至 10 幅的後續工作。

Upwork 上的徵才貼文
兩天內,我收到了 13 份應徵。
有些應徵者的作品集明顯很糟,就像高中生微積分課本邊緣的塗鴉。其他的作品不錯,卻帶有圖像小說或政治漫畫的風格,那不是我想要的。
有四份作品集帶有讓人聯想到《圖解不良論證》的輕鬆、俏皮風格,因此我選出這幾位藝術家列入候選名單:
- Christine Elefsiniotis(克莉絲汀·艾勒夫西尼歐提斯)
- Loraine Yow(蘿蘭·姚)
- Manel Sto Nino(曼內爾·史托·尼諾)
- Sofia(索菲亞)(她希望本文不要附上她的個人檔案連結)
選出最終的漫畫家
我委託每位入圍的藝術家,根據同一段說明各畫一幅漫畫:
我想要一幅有兩隻動物的插圖。其中一個角色正吃力地背著沙發搬運,另一個角色在一旁看著,完全沒有幫忙,卻說:「我們真的該把這個沙發搬走。」
為了提供更多脈絡,我附上了部落格文章中這幅漫畫將會出現的段落連結。
索菲亞的投稿

索菲亞的漫畫投稿
索菲亞是第一位提交試稿的藝術家。我很喜歡。這些動物恰到好處地帶有一點人味,因此顯得好笑,同時又保持可愛與異想天開的感覺。她精準掌握了表情。那隻貓看起來有點自命不凡,這很貼切,因為牠代表的就是我。
曼內爾·史托·尼諾的投稿

曼內爾·史托·尼諾的漫畫投稿
曼內爾的投稿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與《圖解不良論證》的風格極為相似。他的第一張草圖甚至更為神似,但我請他稍微收斂一點,以免看起來像是公然抄襲那本書。

出自《圖解不良論證》的〈訴諸無知〉
克莉絲汀·艾勒夫西尼歐提斯的投稿

克莉絲汀·艾勒夫西尼歐提斯的漫畫投稿
克莉絲汀的作品是最精緻的。光是從兩位角色的穿著、表情和周圍的物品等小細節,我們就能對他們的關係了解很多。感覺就像一幅 New Yorker 漫畫。
優勝者:蘿蘭·姚的投稿

蘿蘭·姚的漫畫投稿
蘿蘭的投稿一映入眼簾,就是明顯的優勝者。它正是我一直以來沒察覺自己在尋找的東西。
我因為引用了《圖解不良論證》而誤導了這些藝術家。在那本書裡,漫畫是主角。而在我的部落格文章中,我希望漫畫是輔助文字,而不是相反。
蘿蘭的漫畫是其中最簡潔的,但也是最有效率的。就像優雅的程式碼一樣,它傳達了核心概念,並刪去了一切多餘。
我向蘿蘭提出了合作邀請,她也立刻答應了。
描述漫畫很難
大家都聽過這句話:「一張圖片勝過千言萬語。」結果,這是真的。
聘請蘿蘭完成整組漫畫後,我試著用文字向她說明下一幅漫畫。感覺既彆扭又沒效率。
我才發現自己對分工有錯誤的觀念。蘿蘭的工作是畫畫,我的工作是寫作。但我過於嚴格地遵守這個想像中的規則。我傳給她一張基本的草圖來傳達我的想法,整個過程立刻變得輕鬆許多。
完整流程
我最喜歡蘿蘭為這篇文章畫的其中一幅,是這張關於給予讚美的漫畫:
那幅出色的插圖,始於我那慘不忍睹的火柴人畫作:
我隨草圖附上了這段文字說明給蘿蘭:
這隻狗剛在一場 UFC 比賽中與一隻鞋子對戰完。我不確定你對 UFC 熟不熟悉,但比賽是在八角形的鐵籠裡進行(範例)。
一位人類裁判正舉起狗的爪子宣告勝利。UFC 裁判穿著黑色長褲、黑色 Polo 衫和手套(範例)。
所以狗贏了,但牠有一隻黑眼圈,身上也有一些像是被鞋子回擊的腫痕。那隻鞋子破爛地側躺在地上。
貓咪坐在觀眾席中歡呼:「漂亮的地板戰!你徹底擊敗了那隻鞋子。」觀眾席坐滿了人,但除了那隻貓之外,其他都是模糊的群眾
而蘿蘭傳給我這份初稿:
一開始就已經相當接近我想要的樣子。我請她就這份草圖繼續深化,她便寄來了更細緻的版本。我們針對小地方來回修改了幾次,但你可以看到,越到後面改動就越小,我們也逐漸收斂到最終的定稿。
出自《像人一樣做程式碼審查》的〈給予真誠的讚美〉漫畫演進
成果
我的文章在 Twitter 上通常不太受歡迎,但這一篇卻獲得了數百個讚和轉推。@java 還用其中一幅漫畫作為配圖,向他們的 371,000 位追蹤者分享了這篇文章。
在 reddit 上,有一則熱門留言特別提到了這些漫畫。
花費
你大概很想知道這一切花了多少錢。
| 項目 | 費用 |
|---|---|
| 四份試稿 @ $30 | $120 |
| 向蘿蘭·姚訂購的 10 張漫畫組合 | $280 |
| 向蘿蘭·姚追加的四張漫畫 | $125 |
| 總計 | $525 |
我知道!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尤其是對像我這樣不太賺錢的部落格來說。
但我無論如何都得想辦法打破那片文字牆。要嘛就是這樣,要嘛就是花錢買圖庫照片,或是花上好幾個小時在免費圖庫裡大海撈針,找些有點符合的圖片。
我曾短暫嘗試使用圖庫照片,但感覺有點像這樣:

照片由 Pawel Janiak(帕維爾·亞尼亞克) 攝於 Unsplash
看到了嗎?有東西可看,但就是不太對勁。
聘請漫畫家的訣竅
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多時候我不知道標準流程是什麼。我可以要求修改幾次?需要標註出處嗎?描述漫畫的正確方式是什麼?
發布這篇部落格文章後,我聯繫了曾合作的四位漫畫家,詢問他們是否願意接受訪談以供本文參考。他們似乎都對這個不尋常的請求感到好奇,也都答應與我對談。
以下,我根據那些訪談以及我身為客戶的經驗,整理了聘請漫畫家與合作的訣竅。
背景:沒人想為糟糕的客戶工作
我訪談的每位漫畫家都強調,與提出不合理要求、又以差評要脅的客戶合作是多麼令人不愉快。因此,漫畫家在面試過程中會仔細篩選客戶,以免讓自己落入糟糕客戶的擺布。
漫畫家們在決定是否接受工作時,對於客戶的描述都提到類似的特質。
好的客戶:
- 對自己想要什麼有清晰的願景,並且能清楚表達
- 或者,認為專案本身是開放性的,並給予漫畫家創作自由
- 尊重接案者的專業
- 理解這份工作需要時間與技術
- 提供有建設性的回饋
- 不會只是批評藝術家的作品
1. 從小案子開始
僅憑作品集和簡短的面試,很難選出合適的漫畫家。與其花上數小時嚴格篩選,不如先聘請漫畫家做個小案子,感受一下彼此的合作狀況。
2. 別要求免費試做
克制住想要求自由接案者為面試免費畫一幅客製化漫畫範例的衝動。就像任何專業一樣,厲害的人不會隨便免費奉送自己的作品。
3. 為工作選擇合適的合約類型
- 如果你對自己想要什麼有清晰的願景,就以固定價格聘用。
- 如果你還不太確定自己想要什麼,希望藝術家協助你探索不同的想法,就以時薪制聘用。
4. 撰寫清楚、詳盡的工作說明
如果你的徵才內容基本上只是「徵求會畫畫的漫畫家」,那就傳達出你把藝術家視為隨叫隨到的可替換零件的訊息。這只會吸引到走投無路、急著接任何工作的低品質漫畫家。
即使你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風格,你還是可以具體說明作品的技術細節,例如:
- 用途
- 會出現在部落格文章中嗎?是要作為新的網站標誌嗎?
- 圖片尺寸(以像素為單位)
- 彩色或黑白
- 使用權限
- 你需要完整的著作權,還是只需一次性使用權?
- 如果你使用接案平台,請確認標準合約條款,因為它們可能會自動將完整的智慧財產權給予客戶(Upwork 就是如此)。
- 圖片格式
- 你只需要完稿圖片(jpeg/png),還是也需要原始檔?
5. 撰寫個人化的面試邀請
像 Upwork 這樣的平台讓你可以搜尋可接案的自由工作者,並邀請他們應徵你的工作。善用這點來提升應徵者人選的品質。
瀏覽可接案藝術家的作品集。如果你喜歡某位自由工作者,花幾分鐘寫封信給他,說明你喜歡他作品的哪些地方,以及為什麼你認為他可能適合你的工作。
6. 考量總成本
每位藝術家的應徵資料都會標明他們的報酬費率。別只看那個數字,要考量工作的總成本,它取決於四個變數:
- 自由工作者的報價費率
- 自由工作者完成工作所需的時數(若合約為時薪制)
- 你花在管理自由工作者上的時數
- 你對自己時間價值的估算費率
低品質的應徵者可能會用低廉的報價來吸引你。在被低價誘惑之前,先估算一下你得多花多少時間管理他們,以及他們要多花多久才能產出符合你標準的作品。
在聘僱的早期階段,要留意警訊:
- 對你的篩選問題回答不當或不完整
- 他們向你提出含糊的問題,讓你不經澄清就無法回答
7. 先畫出你的構想草圖
只要在紙上畫火柴人並拍下來就好。你要捕捉的是大致的概念,而不是細節。
8. 提供參考圖片
想像你想要一幅有車子的漫畫。嗯,車子有很多種。是跑車?休旅車?還是房車?
使用 Google 圖片搜尋來找到符合你想法的範例,並將連結分享給你的漫畫家。
9. 對修改次數抱持合理的期待
在時薪制合約中,修改次數的限制比較不重要,因為你付的是時間費用。
對於固定價格的合約,請將修改次數控制在合理範圍內。我訪談的漫畫家對於合理的修改次數看法不一,但上限大約在三到六次之間。
10. 標註作者
雖然我訪談的藝術家沒有人說他們嚴格要求這麼做,但他們都同意,在部落格文章中聘請藝術家時,標註作者是常規做法。
感謝所有為本文接受訪談的藝術家,以及自願花時間編輯本文的 Nicole Michaelis(妮可·麥可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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