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violent Communication by Marshall B. Rosenberg, Ph.D.

Michael Lynch

Nonviolent Communication(《非暴力溝通》) 作者 Marshall B. Rosenberg(馬歇爾·B·羅森堡)博士

《非暴力溝通》描述了一種以分享脆弱、給予同理心為核心的溝通方式。它最大的優點之一,在於點出了許多常見的偷懶溝通模式——這些模式排除了個人感受或批判性思考。我也覺得書中對同理心的討論很有啟發,讓我意識到自己在同理傾聽方面的不足與改進空間。

對我而言,本書最大的收穫之一,是體認到人們多麼常不假思索地說:「我必須做這件事」,卻沒有思考自己是否真的「必須」,或為何會有這種感覺。讀完本書後,我盡量避免說「我非得寫這封電子郵件不可」這類話。用這種說法,只會不必要地切斷我與自己選擇寫這封郵件之間的連結。

「我必須做 X」與「我選擇做 X,是因為……」之間的區別,乍看之下似乎有點可笑,但越想越覺得有道理。現在,我習慣說:「我想要做 X」。如果我不想做,就會評估它是通往最終目標的中間步驟,還是根本不需要做的事。

本書與Crucial Conversations(《關鍵對話》)有許多相似之處。兩本書都強調在高風險對話中,將評判與事實分開的重要性,也都主張讓每個人都感到自在、被傾聽。

《非暴力溝通》比較感性,聚焦於脆弱與感受;而《關鍵對話》則較為理性、注重流程。雖然兩本書都主張其技巧適用於各種情境,但我認為《關鍵對話》最適合職場關係,《非暴力溝通》則更適合朋友與摯愛的家人。


我喜歡的地方

  • 點出我們如何在無意間使用暗示別無選擇、無能為力的語言:
    • 例如:「我必須回這封電子郵件」、「你害我很難過。」
    • 我很認同為自己的選擇以及對他人的反應承擔責任的觀念。
  • 書中的許多觀念對於改善我與親近的人之間的溝通很有幫助。
  • 讓我重新檢視自己在他人難過時,試圖同理與安慰對方的方式。

我不喜歡的地方

  • 書中提倡的反映式傾聽風格,讓我覺得有些居高臨下。
    • A:「我今天糟透了!」
    • B:「聽起來你很不開心,因為今天的發展不如你所預期的。」
  • 許多舉例故事感覺誇大或不太可信。
    • 例如,作者描述他曾向一群暴力的幫派成員演講,坦言自己很怕他們,然後不斷提問為何他們不認真看待他。演講結束時,他們竟稱他是他們見過最棒的講者。
  • 範例對話的文法很奇怪,讀起來像非母語人士寫的。
    • 例如:「我需要在我們的對話中得到更多尊重。」
  • 下半部大多是人們將上半部觀念付諸實踐的故事,我覺得不太有趣。
  • 作者喜歡引用他與其他治療師創作的歌曲歌詞,但對我來說沒有共鳴。

重點摘錄

非暴力溝通(NVC)

非暴力溝通(NVC):一種引導我們發自內心付出的溝通方式。

  • NVC 是一種透過聚焦於自身情緒、並暫緩評判,來更審慎溝通的方式。
  • NVC 流程:
    1. 觀察影響你情緒的具體事件。
    2. 辨識自己因這些事件而產生的感受。
    3. 將這些感受追溯至你的需要、價值觀與渴望。
    4. 向他人提出具體的請求,以協助滿足你的需要。

評判式思維

  • 以評判的角度思考(例如:「她很懶」、「他很不講理」)會將責任歸咎於他人,而問題其實源於我們自身未被滿足的需要。
    • 評判性的語言讓我們與問題本身脫節,並得以逃避對自身感受的責任。

無選擇的語言

  • 人們常用「非得做 X 不可」或「需要做 Y」來描述選擇。
    • 這種語言暗示說話者並非自願選擇該行動,然而事實上他們是自願的。
  • 在審判Adolf Eichmann(阿道夫·艾希曼)(納粹軍官)時,他提到納粹用「amtssprache」(「官話」或「官僚語言」)來討論暴行。
    • 當被追問為何犯下戰爭罪行時,納粹常會回答:「我不得不這麼做。」
  • 推卸責任的語言範例:
  • 含糊、非個人的力量——「我打掃房間是因為我不得不做。」
  • 我們的狀況、診斷或個人或心理病史——「我喝酒是因為我是酒鬼。」
  • 他人的行為——「我打小孩是因為他衝到馬路上。」
  • 權威的命令——「我對客戶說謊是因為老闆叫我這麼做。」
  • 團體壓力——「我開始抽菸是因為朋友都在抽。」
  • 制度的政策、規則與規定——「我必須因為這次違規而將你停學,因為這是校規。」
  • 性別角色、社會角色或年齡角色——「我討厭去上班,但我還是去,因為我是丈夫、是父親。」
  • 無法控制的衝動——「我被想吃巧克力棒的衝動給淹沒了。」
  • 淡化個人主體性的溝通方式,可能是階層化社會的產物。
    • 在少數人掌控多數人的社會中,若公民使用暗示別無選擇、無能為力的語言,對領導者是有利的。

否定同理心的語言

  • 「應得」這個詞常會阻斷說話者的同理心
    • 例如:「他活該受罰。」
    • 「應得」將惡意歸於對象,並暗示對方不值得同理。

將觀察與評判分開

  • 比起基於個人意見或評判的回饋,人們更願意接受客觀、無可爭議的回饋。
    • 我們可以將回饋中的客觀部分與主觀部分分開。
溝通方式混淆觀察與評判的範例區分觀察與評判的範例
使用動詞,卻未表明評價者需為評價負責你太慷慨了。當我看到你把午餐錢全給別人時,我覺得你太慷慨了。
使用帶有評價意涵的動詞道格總是拖延。道格只有在考試前一晚才讀書。
暗示自己對他人想法、感受、意圖或欲望的推論是唯一可能的推論她不會交作業的。我覺得她不會交作業。



她說:「我不會交作業。」
將預測與確定性混為一談如果你不均衡飲食,健康就會受損。如果你不均衡飲食,我擔心你的健康可能會受損。
未具體指明對象移民都不整理房產。我沒看過住在 Ross 街 1679 號的移民家庭清掃人行道上的積雪。
使用表示能力的詞語,卻未表明這是一種評價漢克·史密斯是個很爛的足球員。漢克·史密斯已經連續二十場比賽沒有進球了。
使用副詞與形容詞時未表明這是一種評價吉姆很醜。吉姆的外貌不符合我的審美。

「總是」、「從不」、「經常」和「很少」等詞語常伴隨評價出現:

  • 評價:你很少做我想做的事。
  • 觀察:最近三次我提議活動時,你都說不想做。

透過表達感受建立連結

  • 表達脆弱與感受能讓他人感到與你更親近。
    • 具體地描述你的感受能強化溝通效果。
    • 例如,「我感到很興奮」比「我感覺很好」更好。

為自己的感受承擔責任

  • 他人的行為可能是我們感受的誘因,但並非原因。
  • 我們的感受源於自身的選擇、需要與期待。

回應他人負面回饋的四種選擇

  1. 責怪自己:接受對方的評判,並讓它影響自我價值。
  2. 責怪他人:透過怪罪說話者來否定批評。
  3. 覺察自己的感受與需要:觀察自己聽到批評後產生了什麼感受。
  4. 覺察他人的感受與需要:深入探問自己如何未能滿足對方的需要。

掩蓋對自身感受責任的常見說話模式

  • 使用「它」或「那」這類非人稱語言
    • 「當我們的宣傳手冊出現拼字錯誤時,真的讓我很火大。」
    • 「那真的很煩。」
  • 「我感到 ___ 因為 ___」
    • 「我感到受傷,因為你說你不愛我。」
  • 只提及他人的行為
    • 「當你在我生日時沒打電話給我,我感到很受傷。」

我們可以透過將感受與背後未被滿足的需要連結起來,來修正這些說話模式。

  • 使用句型:「我感到[感受],因為我[潛在需要]。」
  • 範例:
    • 「當我們的公開手冊出現那樣的拼字錯誤時,我感到非常生氣,因為我希望公司能呈現專業的形象。」
    • 我感到很生氣,因為主管違背了承諾,因為我原本指望那個長週末能去探望哥哥。」

以肯定的語句表達需要與渴望

  • 如果我們以肯定、具體的行動來表達渴望,就更有可能從他人那裡得到想要的結果。
  • 人們常說自己想要什麼,這會留下更多誤解與誤判的空間。
  • 我們表達得越清楚,就越有可能得到想要的東西。
  • 在會議與團體討論中,人們常在未先思考希望得到何種回應前,就對團體發言,無意間浪費時間。

請求與要求

  • 請求與要求的差別,在於說話者如何處理對方不順從的情況。
    • 如果說話者因對方不順從就懲罰對方(包括情緒勒索或抱怨),那就是要求。
    • 如果說話者能優雅地接受拒絕,那就是真誠的請求。
  • 如果我們養成因他人未順從請求就懲罰對方的習慣,他們就會將請求解讀為要求。
    • 他們接著會出於恐懼而順從,或是反抗。
  • 如果我們清楚表達渴望,而對方選擇不予滿足,優雅地接受對方的回應很重要,這樣才不會形成一種動態,讓對方覺得我們在要求他滿足我們所有的渴望。

同理傾聽

  • 人們在傾聽他人感受時,常無法全然專注。
  • 無法真正同理傾聽的常見反模式:
    • 給建議:「我覺得你應該……」「你當時怎麼沒……?」
    • 比較:「這沒什麼,等你聽聽我的遭遇。」
    • 說教:「如果你能這樣想,這對你會是個很正面的經驗……」
    • 安慰:「這不是你的錯,你已經盡力了。」
    • 說故事:「這讓我想起那次……」
    • 打斷安撫:「振作點,別那麼難過。」
    • 同情:「喔,你好可憐……」
    • 盤問:「這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 解釋:「我本來想打電話,但……」
    • 糾正:「事情不是這樣發生的。」
  • 要同理地傾聽,需辨識說話者正在:
    1. 觀察什麼
    2. 感受什麼
    3. 需要什麼
    4. 請求什麼
  • 發掘這四點的一種方式,是透過猜測並向對方確認是否正確。
    • 「你是不是因為需要被傾聽,所以感到不開心?」
    • 「你是不是對我上週有好幾個晚上不在家感到在意?」

以同理心自我評價

  • 我們在自我評價時,也應運用自我同理。
    • 若自我評價導致羞愧,我們或許仍會成長與進步,但卻是讓自我憎恨驅動自己。
    • 相反地,應將自我批判轉化為內在的需求。
  • 一般來說,當我們說自己「應該」或「不應該」做某事時,背後的意思是我們的行為與自身需要或價值觀不一致。
    • 羞辱(不好):「我不該吃那個甜甜圈。」
    • 辨識背後價值(好):「保持健康對我而言,比吃甜甜圈的短暫快樂更重要。」
  • 辨識未被滿足的需要,有助於我們原諒自己,避免沉溺於羞愧中。

懲罰的侷限

  • 當我們想懲罰某人時,應該自問兩個問題:

    1. 我想讓這個人做什麼不同的事,而他現在沒在做?
    2. 我想讓這個人基於什麼理由去做我要求的事?
  • 範例:因孩子不打掃房間而懲罰他

    • 這只會教會他們服從權威,卻無法幫助他們體會整潔與條理本身的好處。
  • 透過同理的對話,往往可以取代使用武力或懲罰。

原文由 Michael Lynch 發布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進行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