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英雄:Excel 97 的「重複」
原文由 Marcin Wichary 于 發布,訂閱此部落格
青少年時期我深愛 Norton Commander,從早期電玩中學到一些介面上的巧思,還夢想著擁有一台家裡根本買不起的 Mac。但我覺得,真正讓我對使用者體驗留下深刻記憶的第一個產品,竟然是 Excel 97。
Excel 97 根本是神作。它用上全新、漂亮的 Tahoma 字型,到處都有鍵盤底線,功能上也感覺完整無缺。當然,從可重新排序的選單和硬加上去的 Clippy 身上,你或許已經能嗅到臃腫化的開端,但即使在一台靠高中生零用錢、拿二手零件東拼西湊、根本不該能湊在一起的破爛電腦上,Excel 97 跑起來依然俐落又輕快。
但讓我愛上 Excel 97 的,是其中一個特定功能:Repeat(重複)指令。你可以用 Ctrl+Y 來呼叫「重複」,但我的手指更愛上它那個有點古怪的分身——F4。按下 F4 會是這樣的效果:
它可不只是單純重播上一個動作而已。如果你同時改了字型和字級,它會兩個一起重複:
而且它重複的不只是格式,還有一些操作,像是插入新列,或是合併儲存格:
當然,要讓這些事情不那麼繁瑣,還有許多其他解法:
- 先做好複雜的選取(如果可以的話),再一次套用格式,
- 使用樣式而非直接套用裸格式,
- 只複製/貼上格式,
- 用格式刷從一個儲存格刷到另一個儲存格,
- 錄製並重播按鍵,
- 把個別操作存成更大的巨集並重複使用。
……而其中有些甚至在 Excel 97 裡就已經有了。
但偷走我心的,正是「重複」。我想這是因為它結合了兩種魔法:肌肉記憶的魔法,加上聰明軟體的魔法。
前者意味著,很快地,按下 F4 就不再感覺像是在按 F4。這個快捷鍵在我的手指裡落地生根,久而久之,它變得跟按 Backspace 或方向鍵一樣自然。上面那些其他替代方案都需要動腦或搞些繁文縟節,但「重複」是不用思考的——我偶爾會看著自己的手自動操作起來。
後者則是 F4 感覺像會讀心一樣。它沒有任何選項;「重複」總是恰好做出我預期它要做的事。多年後,當我對這類功能有了更多理解,才開始體會到要讓它運作,背後需要多麼深刻的思考。「重複」並不是真的在重播按鍵與指令——它是形容詞假扮成動詞的一場巧妙舞蹈,需要事先打好基礎,才能讓整個系統感覺穩定而一致。
這個功能一點也不炫。它甚至沒有獨立的工具列按鈕。但它很美。
「重複」至今仍在——在我 Mac 上的 Excel 裡、在 Google Sheets 裡,還有一些像 BBEdit 這樣的 App 裡。它常常被當成「重做」的延伸,不過我更喜歡把它想成一個獨立的功能。有些 App 像是 Sublime Text 或 Keyboard Maestro 有快速錄製/重播的功能,感覺有點像,但沒那麼聰明——那種真的只是在重播按鍵,而且還得先開始錄製才行。(「重複」之所以美,有一部分就在於它是事後回溯也能運作。)
如果你看看我桌上的鍵盤,它們看起來全都是空白的……

……只有一個例外:

「重複」太棒了。身為使用者,我希望在別的地方也能用到它。後來,身為設計師,我希望能把它帶給我的使用者。
久而久之,我也學會欣賞其他類似的東西,但無論是我鍵盤上那個孤零零的標示,還是 Unsung 現在的 favicon,都是向最初的、1997 年的「重複」致敬。(至少對我而言是最初。事實上「重複」在 Office 95 就有了,或許更早以前的其他 App 也有。)
如果我能用整個職業生涯,去設計那些難以打造、卻隱而不顯,能讓別人感到強大又美好的東西,那將會是值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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