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太快」這回事
原文由 Marcin Wichary 于 發布,訂閱此部落格
在 Mastodon 上,曾參與 Chrome 與 Edge 開發、長期關注技術標準的產品架構師 Alex Russell 提到:
很久以前在 Google,有個團隊發表了一份讓他們自己也困惑的結果:把系統載入速度提升好幾倍,參與度只增加了一些;但正如 Tammy 的研究發現,一旦壓到 1 秒以下,每再快 100 毫秒,參與度就會大幅飆升,而且是低於 1 秒門檻後的每一個 100 毫秒都如此。
速度快到變成「撥號音」等級時,使用者的行為與期待產生了變化,對產品帶來了極為正面的影響。
這種「在你證明出來之前,沒有所謂太快」的道理無所不在。
把這件事表述為「沒有所謂太快」真的很有意思,是我以前沒遇過的說法。
(我對「撥號音」這個說法的理解,是在講上個世紀下半葉市內電話的可靠性。當時的市話極為可靠,甚至自帶電源;你一拿起話筒,撥號音——也就是系統準備好讓你撥號的確認訊號——就必然且即刻出現,早已在那裡等著你。電話從來不需要花時間「準備好」讓你撥打。)
Russell 分享了 Tammy Everts 的一份報告:
如果你以做網站為生,先放下手邊的事,去讀 Tammy Everts 的這份研究;它證明了我們很多人長久以來一直在說的事:就算真的有所謂「夠快」這回事(其實沒有),那個標準通常也遠比你設定的目標還要快得多。
這份報告本身對這個部落格來說或許太深入、也太多術語,但 TL;DR 大概是這樣:Google 建議網站載入最大內容所需的時間是 2.5 秒,而 Everts 則主張並舉證指出,實際上應該要少得多。
我之前曾聚焦於「手指的速度」——確保互動以「流暢的速度」運作,這需要斤斤計較以毫秒為單位的速度。Everts 和 Russell 的說法也證實了,毫秒級的速度在其他方面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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