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ting a green card

Julian Shapiro

取得綠卡

原文由 Julian Shapiro 發布,訂閱此部落格

取得永久居留權有哪些途徑?

從小在加拿大長大,我整天嚷嚷著想搬去舊金山。長達七年的時間裡,我最渴望的就是一件事:投身科技圈。

很難向美國人形容,當你住在一個毫無科技氛圍的國家時,科技創業會顯得多麼遙不可及。尤其是十年前。

我大概花了上百個小時研究美國簽證,也和移民律師來來回回寫了幾十封信。

最後總是得到同樣的結論:除非我有一百萬美元可以投資創業,或是個名人,否則要拿到綠卡就只有兩條路:

  • 靠 H1-B 簽證為美國企業工作三到四年,期待之後能轉為綠卡。
  • 靠臨時的 O-1 簽證待在美國,每兩年續簽一次,直到和美國人結婚。

這兩條路我都不喜歡。

其一,我無法接受一邊打造新生活——結交新朋友、買房、在新城市安頓下來——一邊卻得承擔簽證續簽失敗、三十天內就被遣返回加拿大的風險。

(做生意我倒是不怕冒險——反正隨時可以重新開始,而且我樂在其中——但對於能不能住在自己夢寐以求的城市這件事被人牽著鼻子走,我卻非常厭惡風險。)

而且就算我願意承擔那個風險,我也不想為別人工作。(除了曾在 Webflow 那段很棒的經歷之外。)我已經自行創業好多年了,不可能為了有可能拿到綠卡,就改變職涯方向四年。

更何況,如果我討厭那份工作,無論是自己離職還是被開除,都會讓綠卡申請陷入危機。

所以好幾年來,我就一直待在加拿大。渴望去美國……想待在成功的創業家身邊。想和那些我敬佩的人一起吃頓飯。想獲得資金。想看 Amazon Prime、Netflix 和 Hulu 上的美國片庫。想要更好的天氣。想要更好吃的食物。

(沒有要冒犯加拿大的意思。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轉捩點

一個我從三歲就認識的朋友拿到綠卡了。

完全出乎意料。

搞什麼啊,Greg?我才剛在蒙特婁的咖啡廳跟你聊過天。你又不是名人,也沒投資幾百萬,更不是在美國公司工作。

你拿到核准的時候甚至根本不住在美國。你就坐在蒙特婁的我旁邊。於是我問他:

Greg,解釋一下吧。

他用他一貫酷酷的語氣回答:

喔,那是 EB-1 簽證。StumbleUpon 收購我那間新創公司時,他們的律師幫我想辦法弄到的。
喔,所以你是因為現在是 StumbleUpon 的員工才拿到的?
不,跟那無關。就算沒有被 StumbleUpon 收購,我本來也可以拿到 EB-1 綠卡。只是剛好是他們的律師幫我搞定的。

我的表情:🤨

去申請 EB-1

EB-1 就是臨時 O-1 簽證的永久版本。兩者都需要你向美國政府證明,自己在某個明確劃定的專業領域中是傑出人物——方法是符合十項「傑出」標準中的至少三項。

這兩種簽證的標準相同,但 EB-1 對每一項標準的傑出程度要求更高。

標準如下:

  • 曾獲得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以表彰傑出表現的證明。
  • 加入該領域內要求成員具備傑出成就之協會或組織的證明。
  • 關於你的報導曾刊登於專業、主要產業刊物或其他主流媒體的證明。
  • 曾以個人或評審團成員身分擔任他人作品評審的證明。
  • 對該領域具有重大意義的原創性科學、學術、藝術、體育或商業貢獻的證明。
  • 在專業、主要產業刊物或其他主流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的證明。
  • 作品曾在藝術展覽或展示會中展出的證明。
  • 在具有卓越聲望的組織中擔任領導或關鍵角色的證明。
  • 相較於同領域其他人,享有高薪或其他顯著較高報酬的證明。
  • 在表演藝術領域取得商業上成功的證明。

深入了解 EB-1。它已經改變了我好幾位朋友的人生。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進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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