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rt Time Outs

Jeff Kaufman

短暫的暫停

原文由 Jeff Kaufman 發布,訂閱此部落格

關於暫停時間長度的標準建議是一歲一分鐘,通常最多到五分鐘。以我的經驗來說(樣本數 n=3,而且彼此不獨立),這比實際需要的時間長太多了;不管幾歲,我通常都只讓孩子暫停大約一分鐘。重點在於這個處罰是可預期的、而且是立即執行的,而不是在於它有多嚴厲。

我們通常有三種情況會讓孩子去暫停。最常見的一種,是我們數到三了他們還是不聽:

Anna:Lily,出去,不要待在我房間。
Lily:妳說 Nora 可以待在這裡,所以我也可以。
Anna:爸!!
我:如果 Anna 說妳要離開她的房間,妳就得離開。
Lily:這樣不公平。
我:一。
Lily:[哼了一聲]
我:二。
Lily:[又哼了一聲]
我:三,去暫停。

我們通常不會真的數到要去暫停。一般來說,光是數到「一」就夠了:這表示我們已經從平常的互動模式,切換到「這件事妳就是得做」的狀態。

另一種會被暫停的情況,是已經警告過了還繼續做:

Nora:[在客廳亂丟玩具]
我:不可以在室內丟東西。再丟一次就要去暫停。
[過了一小段時間]
Nora:[又丟了一個玩具]
我:去暫停。不可以亂丟。

我在這種情況下不會數數,因為沒有什麼正在進行、需要停下來的行為,而且他們已經被告知再做一次就會被暫停。

最後一種,是做出了相當離譜的事,像是動手打人,那就可能不經警告就直接暫停:

Nora:你是臭臉!
Anna:[打了 Nora 一下]
我:去暫停。不可以打人。

不過,在上述每一種情況裡,他們可能都只暫停一分鐘左右。看起來重要的是,暫停是一個一致、清楚且立即的訊號,讓孩子知道爸媽不認同這個行為。它本身不需要特別讓人不舒服;光是讓他們知道我對他們的行為不高興,似乎就已經很有用了。

其他想法:

  • 如果他們是因為拒絕做某件事而被暫停,暫停結束後那件事還是得去做。這算是一種繳回不當得利

  • 如果他們明顯還在生氣或情緒激動,我會讓他們待在暫停區直到冷靜下來。

  • 有時候單純把他們分開就夠了。如果孩子們在吵架,我可能會請其中一個離開房間。

  • 我常常看到爸媽會下一些其實沒必要的指令,明明可以讓孩子自己解決或判斷其實沒那麼重要就算了。如果根本沒有需要執行的事,自然也不會導致暫停。

  • 我自己也得小心:如果我問他們「你們要不要先把這個遊戲收好再玩下一個?」那如果他們說不要,我就不該用暫停來威脅他們,這樣是不對的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進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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