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實績
原文由 Jason Fried 于 發布,訂閱此部落格
「幾年經驗」一直是徵才條件中的黃金標準。
但這標準爛透了。
有人做同一件事做了好幾年,卻什麼成果也拿不出來。
與其找有「幾年經驗」的人,不如找有「多年實績」的人。
那些人擁有紮實的作品範例。一大堆親手做出來的東西。多到滿出來的、讓他們引以為傲、迫不及待想跟人分享的成果。
就算一個人剛踏入正式職涯,傳統意義上的經驗不多,但如果他對這類工作熱愛已久,很有可能早就累積了一堆業餘專案,或其他能具體展現能力的實際作品,迫不及待想拿出來給你看。
頭銜、年資、經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永遠要看作品。那才是真相。
—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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