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read novels?

Dynomight

為什麼要讀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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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讀小說?我們會告訴孩子,小說是心靈的魔毯/是靈魂的體操而非身體的/是時間汪洋中的燈塔。但說到底,它們不就是一種娛樂嗎?

很多年前,我讀過《罪與罰》。以下是完全不查資料、不看筆記,憑記憶寫出我還記得什麼:

  1. 還不錯。
  2. 有個傢伙,我記得好像叫拉斯什麼的。
  3. 他非常焦慮、憤世,住在一間小公寓或閣樓裡。
  4. 有一天,沒什麼特別的理由,他殺了一個老太婆。
  5. 犯下這起隨機殺人案後,他變得更加焦慮、更加憤世。
  6. 然後有個警察探長。
  7. 那個探長一直緊咬著拉斯什麼的不放,還發表極長的哲學長篇大論。
  8. 那些長篇大論可能代表、也可能不代表費奧多爾·杜斯妥也夫斯基個人的觀點。
  9. 我不記得這本書是怎麼結局的。那個拉斯什麼的總不可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吧?但他到底是被抓了還是自首了?完全沒印象。

這大概算是低於平均的記憶力。我認識有些人好像什麼書的每個細節都記得。但就算你是那種人,那又怎樣?記得那些書真的比記得你如果沒把時間拿去讀書、而去做的其他事還要好嗎?

然而:如果我在度假,花一個下午在山裡或海邊讀小說,我會覺得自己正活出最理想的人生。相反地,如果我花一個下午盯著手機刷短影音,我肯定會覺得自己是個超級魯蛇。所以,到底是怎麼回事?

理論一:老掉牙的地位論

最明顯的解釋是,讀小說本身並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偉大之處。我們之所以覺得它很厲害,是因為讀小說——至少是讀對的小說——是一種彰顯地位的方式。是一種玩《玻璃珠遊戲》的方式,是一種累積文化資本、好讓你對那些沒你這麼多時間或學歷的人頤指氣使的手段。它或許感覺起來像是你「真的喜歡閱讀」,但那只是因為你是個汲汲營營、拚命想往上爬的人,潛意識裡會把自己扭曲成你以為看起來比較高尚的樣子。為你讀書這件事道歉吧。道歉!

我覺得這種說法有幾分道理。不過,我也很確定這不是全部的解釋,而且我已經厭倦了大家動不動就用這套來解釋一切。所以我們跳過這個吧。

理論二:報酬遞減

假設你不會讀小說。可能是因為你不識字,可能是因為你沒有專注力,也可能是因為你離不開 Candy Clicker。現在,假設你培養出了讀小說的能力。不管你在這個過程中克服了什麼問題,這對你來說顯然是好事,對吧?

在這個理論下,重要的是擁有讀小說的能力。但這種能力是透過讀小說獲得的,所以就去讀幾本小說吧。

或者,假設你讀小說,但你就是從來沒讀過。第一次體驗那種「小說」經驗——讓光子進入你的眼睛,再在腦中轉化成一個故事——很可能真的滋養了你的心智,這也是很合理的。

這兩種版本的理論都暗示,讀小說有報酬遞減的效果。這倒也能很好地解釋,為什麼很多人會逼自己的小孩讀小說,自己卻一本也不讀。但我們真的相信,讀到某個數量之後,再多讀就沒有意義了嗎?

理論三:共同語言

我覺得《麥田捕手》是一本不錯、但稱不上偉大的書。但我很喜歡聊《麥田捕手》,因為(1)好像所有北美人都讀過它,而且(2)每當我問別人對霍爾頓·考菲爾德有什麼感覺時,好像總能從中更認識對方一點。

(我覺得他滿值得同情的。)

如果有一群人在聊《麥田捕手》——或是《三體》、或是《無盡的玩笑》、或是《唐吉訶德》——那你能夠參與對話就會受益。憤世嫉俗的人可能會說這是零和的地位競爭。但我不認為主要是這樣。因為,至少在我的社交圈裡,如果不是每個人都讀過那本書,大家會覺得聊書很白目。所以只有當每個人都讀過那本書時,這種對話才會發生。

說到底,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都是孤單的,只能靠把空氣擠過喉嚨裡的一塊肉來試圖與彼此連結。共享的文化脈絡越多,那些肉發出的聲音就越有意義,我們也就能少感覺一點孤單。

沒錯。但共享的脈絡也可以來自其他東西,比如去過同樣的地方、看同樣的運動比賽、或是培養同樣的技能或嗜好。那是什麼讓書變得特別?我看到的兩個答案是:

  1. 沒什麼特別。如果你覺得書比其他形式的文化脈絡更好,那只是因為你本來就是愛書的人。
  2. 書留下了更多詮釋的空間。也許《唐吉訶德》是個狂熱分子,也許他是個理想主義者,也許他是個「智愚」。這是可以爭辯的。但上一屆世界盃是誰贏的,則毫無疑問。

我比較勉強傾向第一個答案。小說是一種有用的社交脈絡。但那只是附加好處。那不是我們讀大多數書的原因。

理論四:可讀的內心空間

也許小說就只是另一種娛樂形式。好吧。但假設你試圖用小說或電影/Podcast/歌劇/現代舞來講同一個故事。不同的形式各有不同的優勢。我認為小說的一個優勢,就是它很自然地能去探索角色的內心世界。

有些電影會用旁白讓角色解釋自己在想什麼。但這通常被認為很尷尬、很浪費媒介特性。與此同時,很多書大多就是在探索角色在想什麼。

思想是值得探索的。如果你想探索思想,也許小說是最好的方式。

題外話:我之前提過,我覺得《我的天才女友》是有史以來最棒的影集。我可以坦承我喜歡影集遠勝過它改編的原著小說嗎?因為跟小說一樣,影集裡也有大量女主角的內心戲,甚至大量使用了旁白。所以也許其他媒介也有尚未被發掘的潛力?

理論五:純粹的視野

電影拍起來很貴。為了在財務上可行,它們必須瞄準很大一群觀眾。電影也是許多人共同努力的成果。這兩點都意味著電影是不同視野之間的妥協。

小說通常由一個人寫成。而且它們往往更多是為了個人表達而寫,而不是為了賺錢。畢竟,寫作是很有趣的。我的意思是——寫作很辛苦,但你會想花一個下午去舉著槍型麥克風、去打掃電影明星的拖車,還是去寫一本小說?

來量化一下,搜尋結果顯示每年大約有 10,000 部劇情長片上映,相比之下,每年大約有 1,000,000 本小說出版。(真的每 7,000 人中就有一人每年寫一本小說嗎?)這是兩個數量級的差距。所以如果你想聽到一個真正獨特的故事、聽見一個人純粹的視野,也許小說才是你找得到的地方。

理論六:這些理論都很蠢

又或者:也許讀《戰爭與和平》的重點就在於,《戰爭與和平》本身就是不可思議、而且顯然是任何媒介中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藝術作品之一。沒有人讀完《戰爭與和平》還會質疑自己所做之事的價值。我們到底在討論什麼?

有道理。我讀《戰爭與和平》時,確實覺得自己活出了最理想的人生。但我讀一本關於私家偵探史賓賽的小說時,也覺得自己活得還不錯。而大多數人讀的大多數小說,都更接近史賓賽,而不是《戰爭與和平》。但我還是覺得,花一個下午讀史賓賽,比看 99% 的電視節目要好。

理論七:多巴胺

又或許差別在於,閱讀是你的一件事,而不是你消費的東西。

這個理論認為,當你花一小時猛刷短影音時,你是在訓練自己去拉拉桿、期待獎賞掉下來。但如果你閱讀(或畫水彩、或冥想),你就是在訓練自己平靜地追求長期目標,並在面對複雜事物時維持專注。

有時我會想,手機/應用程式是不是有史以來最容易讓人上癮的東西。我懷疑現在對手機上癮的人,比曾經對除了咖啡因或尼古丁以外的任何藥物上癮的人還要多。而雖然手機成癮對身體的傷害比菸草小,但它會吃掉你靈魂中更大的一部分。

我覺得這是很大一部分的原因。

理論八:不可取代的時間

最後,我不認為小說是度過時間的最佳方式。在我看來,沒有任何小說——就算是《戰爭與和平》——能比得上一場真正精彩的對話。

但精彩的對話很難創造。有時你正坐在火車上,或躺在床上,或只是累了一整天,沒有精力去找一大塊大理石、去追尋你實驗雕塑的夢想。在這些情況下,也許讀一本小說就是你在「現實上能做到的事情」這個範疇裡,能做的最好的事了。

給讀者的練習:把這些理論套用到部落格文章上。

本文章由 muse-spark-1.2-contributor 進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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